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3/31 04:55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以及苏财教[2016]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更好地落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教育资助,现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对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事关教育公平、学生个人发展,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宣传到每位同学。认真做好排查及统计工作,加强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确保教育资助政策人人皆知。


二、信息汇总

各学院收集建档立卡学生证明材料并进行核实,填写《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已经申请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的建档立卡学生此次不再申报。

对建档立卡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严格把关,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类:

1.全国统一的扶贫手册;

2.当地政府出具的公函(一般是省外生源地学生);

3.当地扶贫部门在扶贫系统中打印的截图(如图)。

各种证明材料都必须有当地扶贫部门的盖章和帮扶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若出现缺少公章、信息不全等手续存疑情况,可联系所在县(区)扶贫办核实并在表格“备注”栏目中说明(附件2“全省扶贫系统通讯录”供参考)。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以上加盖扶贫办公章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2.经学院初审,将《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减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稿及证明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学工处。

3.2019年10月20日前,学工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财务处对相关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减免金额为2019-2020学年的学费。


附件:1.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

2.全省扶贫系统通讯录

3.减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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